4月29日,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马金涛同志追授仪式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贵州省公安厅举行。
现场宣读,人社部、公安部《关于追授马金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决定》。
延伸阅读:
马金涛,男,汉族,1988年10月生,河南临颍人。
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3年9月在花溪公安分局贵筑派出所见习。
2014年2月参加贵阳市公安局新警初任培训。
2014年9月见习期结束,正式分配至花溪公安分局贵筑派出所工作,授三司警衔。
2016年获“优秀公务员”称号。
2016年5月19日,与妻子刘丽在贵阳市花溪区完成了婚礼。
2017年9月通过警衔晋升培训,由三司警衔晋升二司警衔。
2017年获“优秀公务员”称号,同年10月在“十九大”战时安保任务中因工作突出荣立个人嘉奖一次。
2018年12月20日18时许,在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黄赌毒线索排查整治行动中,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壮烈牺牲,年仅30岁。
2018年12月21日,贵州省总工会追授马金涛同志“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23日,共青团贵州省委追授马金涛同志“全省五四青年奖章”荣誉称号。
2018年12月24日,马金涛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贵阳市景云山殡仪馆举行,近1万余名市民自发前往送别。
2019年1月4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同志批示:“马金涛同志政治坚定、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在打击犯罪时壮烈牺牲,用宝贵生命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誓言,不愧为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楷模,是全省党员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杰出代表。”
2019年1月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同志批示:“马金涛同志面对危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为扫黑除恶、惩治贩毒、建设平安贵州作出了重要贡献,以一腔热血践行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全省政法干警不怕牺牲、忠诚履职的优秀典型。”
2019年1月6日,中共贵州省公安厅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向马金涛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9年1月8日,中共贵州省政法委委员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马金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2019年1月7日至1月18日,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组织中央驻黔媒体和省内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马金涛同志先进事迹共计100余篇,网络相关信息3198篇(条)。
2019年1月18日,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同志在贵州省政法委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大力宣传表彰马金涛同志的英雄壮举,唱响新时代政法战线英雄之歌。”
(贵阳网记者唐倩 谢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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