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记者4月15日从省纪委省监委获悉,我省近日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底线清单》《贵州纪检监察干部“三个必须十五个不得”行为规范》(以下简称底线清单、行为规范)。
底线清单针对做好省纪委省监委机关风险防范,重点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以中央巡视以及省纪委省监委内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聚焦省纪委省监委履行职能职责、开展工作中必须禁止的行为,全面排查梳理、汇总提炼机关工作风险点,列出了纪委监委机关应当坚守的4大类18条底线清单。
行为规范则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以底线清单为基础,突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履职的岗位特点,结合队伍建设自查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提出“三个必须”“十五个不得”的具体要求。即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强化斗争意识,不得甘于“被围猎”、不得以案谋私、不得假公济私、不得侵占涉案款物、不得自行其是、不得失密泄密、不得压案不查、不得违规办案、不得干预案件、不得任性用权、不得碰触安全底线、不得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得独断专行、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底线清单、行为规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做讲纪律守底线知敬畏的标杆。(黔清风 记者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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